廣東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開展我省中小學新建校舍室內空氣質量(甲醛)排查、檢測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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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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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省屬中小學校(含省屬中職學校):
近期,我省部分地市學校和幼兒園發生新建校舍室內甲醛超標,導致學生出現頭暈、流鼻血等事件,危及學生身心健康,引起家長和社會的強烈反映。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中小學新建校舍室內空氣質量(甲醛)排查、檢測工作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18〕72號)要求,現就做好我省2018中小學新建校舍室內空氣質量(甲醛)排查、檢測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省屬中小學校(含省屬中職學校)要高度重視排查、檢測工作,指派專人負責。排查重點2018年以來竣工交付使用的校舍、新采購的實施設備,發現問題要立即整改。
二、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2018年新建中小學校舍室內空氣質量(甲醛)進行檢測,檢測后索要檢測結果存檔,并同時向社會家長公布檢測結果。新建校舍室內空氣質量(甲醛)檢測不達標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和生活。我廳將在今年后勤工作大檢查中對此項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抽查。
三、請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和省屬中小學(含省屬中職學校)填寫《中小學校舍室內空氣質量(甲醛)排查、檢測情況統計表》(附件),并于2018年11月15日前將加蓋填報單位公章的《統計表》掃描件及其word文檔報送省教育廳學校后勤管理處郵箱:gdsjyhq@163.com。文檔名稱統一為“XXX市(或XXX學校)校舍室內空氣質量(甲醛)排查、檢測情況統計表”。
聯系人:胡沛均 聯系電話:020-37629529
附件:中小學校舍室內空氣質量(甲醛)排查、檢測情況統計表
附件中小學校舍室內空氣質量(甲醛)排查、檢測情況統計表.docx
廣東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8年10月10日